【特此函告和特此函达的区别】在公文写作中,“特此函告”与“特此函达”是常见的结尾用语,虽然二者都用于正式文件的结尾,但它们的使用场景、语气和含义有所不同。以下是对两者的总结与对比。
一、
“特此函告”一般用于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或同级单位发出通知、通报等正式文件时,表示将有关事项告知对方,强调的是“告知”的目的,语气较为正式且带有一定权威性。
而“特此函达”则多用于平级单位之间或上下级单位之间的信息传递,强调的是“送达”的动作,即把文件或信息传达给对方,语气相对温和,更侧重于信息的传递过程。
简而言之:
- 特此函告:用于告知,常用于上级对下级或同级单位。
- 特此函达:用于送达,常用于平级或上下级单位之间的信息传递。
二、表格对比
项目 | 特此函告 | 特此函达 |
使用场景 | 上级对下级或同级单位的通知、通报 | 平级单位或上下级单位之间的信息传递 |
含义重点 | 告知对方某事 | 将文件或信息送达对方 |
语气特点 | 正式、权威 | 温和、中性 |
典型用途 | 通知、通报、决定等 | 商洽、请示、报告等 |
是否有强制性 | 有一定强制性 | 更偏中性、协商性 |
适用范围 | 较广,适用于正式文件结尾 | 多用于往来信函、公文结尾 |
三、注意事项
在实际写作中,应根据具体语境选择合适的结尾用语。若文件内容为通知、通报等具有指导意义的内容,宜用“特此函告”;若为信息沟通、商洽事项,则更适合使用“特此函达”。
此外,随着公文格式的规范化,部分单位可能已不再严格区分两者,但在正式场合仍建议按规范使用,以体现专业性和准确性。